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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方朔電子報
看管慾望,始能守護生命

對於邪惡與犯罪,人們的所知實在有限。

我們無法理解,為什麼一個台大法律系學生竟會為了區區六千元而行搶與強迫猥褻?為什麼一個生活優渥的兒子,竟會夥同外人將雙親活活砍死?為什麼一個研究所女學生,為了爭風吃醋,在將別人失手打成重傷後,竟會想到用王水來毀屍滅跡?

這些都是犯罪,而犯罪之前則有邪惡的動念。法國詩人暨作家梵樂希(Paul Valery)說過動念與犯罪的關係:

「犯罪可以被視為犯罪者的解脫、驅魔,或再生。他們在犯罪前已懷下了即將誕生的邪惡身孕,這已使他們成為可怕的犯罪者。」

因此,犯罪前所出現的邪惡念頭可能才真正的重要。當惡念浮起,它就會將人驅動,使人失神著魔,焦慮地被拖曳著走向惡念所設定的目標。因此,這種邪惡的犯罪,等於犯罪者已被惡念帶進了一場噩夢中。梵樂希遂如此說道:

「幾乎所有的犯罪者,在他們犯罪時都形同夢遊。因此,我們可以說,所謂的道德感之功能,乃是在關鍵時刻,喚醒那可怕的、正做著噩夢的人。」

由犯罪如同夢遊,就想到了人的著魔。著魔是一種疫病,它會因為愛情而被催生,也會被邪惡的念頭所激起。著魔是一種偏執,它有如接錯了的線路,當人一旦著魔,他在那個瞬間即成了撲向燈火的飛蛾。邪惡之可怕,乃是它在勾引人們的同時,又對被勾引到的人施以嚴厲的懲罰。

人之脆弱,在於人具有被邪惡勾引的可能。人因為貪得而苦惱,苦惱生嫉恨,嫉恨生邪惡,一旦邪惡入侵,人就恍如墜入火熱地獄。也正因此,古人遂總是在提醒人們必須守護自己。詩人布萊克(William Blake)在連篇詩集《經驗之歌》裡有一首〈病玫瑰〉,詩曰:

啊,玫瑰,你已得病!
匿形的蟲豸
暗夜裡飛翔
在咆哮的風中

它發現你的床褥
一片猩紅的歡娛
在它幽黑深祕之愛裡
你因而毀滅了自己的生命。


在這首詩裡,生命被譬喻為玫瑰,而邪惡則是那些戀花的蟲豸,並隱喻著種種俗世的慾望。看管慾望,始能守護生命,這種古老的道理,或許更適用於今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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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幻紫芊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